2016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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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3-23

我院45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2016年3月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1.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未经允许的物品。

3. 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

4. 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放在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5.考前5分钟,考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是否相符。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信息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6. 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

7. 考试开始后,考生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计算机自动计时和评定成绩。考生到时如未完成答题,计算机将自动终止答题,并由监考人员运行回收程序。

8. 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9.考生交卷后(包括考试时间已用完,系统自动退出作答界面),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等监考人员确认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草稿纸考后需收回,考生不得带离考场。

10、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对于违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违规记录进行处理。

12、考生须注意准考证上机试批次、时间安排,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教务科技部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