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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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4-14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规定,教代会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我院第一届一次教代会自2013年5月召开至今已近三年,代表任期届满。

我院工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于2013年5月召开至今已近三年,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我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已经任期三年,可以进行换届选举。

经请示,院党委同意,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同时换届,选出的代表既是教代会代表也是工代会代表。教代会、工代会同时召开,简称 “双代会”,现筹备召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三届工会代表大会。现将大会代表的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资格

1、我在职教职工;

2、思想品德好,能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3、爱岗敬业, 工作勤恳踏实,业务能力强,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5、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1、代表人数按全在职教职工数的30%左右确定。代表构成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为体现教师在高校的主体地位,教师代表不少于应选代表总数的60%,另外,还应有女教师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2、代表名额的分配,在控制代表总数的基础上,具体分配如下(院领导分派在联系单位进行选举,当选不占所参加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不当选不保留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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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选举步骤、办法和时间要求

1、各选举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学习动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各系部分工会为单位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3、4月13日前分工会将候选人名单报筹委会办公室(院工会)审核;

4、经筹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直接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方式进行,在应选名额内,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5、4月15日前,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院大会筹委会办公室,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在全公布

四、代表团组成

1、代表团的划分

第一代表团:机关一  

第二代表团:机关二

第三代表团:信息工程系

第四代表团:电子工程系      

第五代表团:机电工程系  

第六代表团:管理系

第七代表团:设计系

     第八代表团:外贸与外语系 

第九代表团:公共教学与思政部

2、代表团正副团长的产生

按照代表团划分,所在代表团的全体代表民主选举正副团长各一人,并于4月18日前将选举结果报筹委会办公室。

五、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代表选举工作在大会筹委会领导下,由各选举单位党组织牵头,会同行政和分工会具体实施。

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由大会筹委会提名,经党政联席会议协商确定,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20%。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双代会”的顺利进行。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  

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三届工会代表大会筹委会 

      院工会委员会代章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