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需求
用人 部门 |
岗位 名称 |
岗位 性质 |
招聘 人数 |
任职要求 |
职位描述 (主要工作职责) |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教学质量评估专员 |
管理 |
1 |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教育学和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高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参加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者优先。 |
1.构建与完善内部评估体系,负责制定学校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确保自我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负责组织开展课程评估、校内专业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和新专业评估等工作。 3.根据评估要求,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4.依据评估结果分析与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评估结果。 5.配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教学单位在评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 6.配合完成评估相关数据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7.负责评估专家的联络与工作协调,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教学质量监控专员 |
管理 |
1 |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工科或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3.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高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参加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者优先。
|
1.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开展、实施、组织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监控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负责全校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听课工作的组织、汇总与分析,为部门和学校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负责领导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汇总与分析,确保听课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监控。 4.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相关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教学信息,为学校和各部门提供第一手的教学反馈,确保学生教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负责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监控简报;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进展和结果,定期编制教学质量监控简报,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6.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信息更新和发布等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7.完成领导和教学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教务处 |
实践教学管理专员 |
管理 |
1 |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工科或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高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参加过各类教学相关评估工作者优先。 |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建设、组织和管理工作。 2.督促各教学单位做好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计划的落实工作。 3.督促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实验、实训,生产实习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统筹与协调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环节场地的使用; 4.负责教师实验课调停工作;收集、整理、审核学生实践成绩及教学档案。 5.负责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集体选课和非正常选课的组织管理工作。 6.督促并协助各二级学院推行校企联合培养工作。 7.负责学院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8.审核实践教学环节经费预算,协助完成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分配工作。 9.负责校外实习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10.负责实践教学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信息统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师德建设专员 |
管理 |
1 |
1.中共党员,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教育学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高校学生管理、党团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1.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常规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教育、评选表彰、宣传推荐等活动,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3.协调各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4.常态化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及建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5.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岗位评聘、考核评价、职务(级)晋升等工作,开具教师师德师风证明; 7.完成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就业专员 |
管理 |
1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具有高校就业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了解政府政策、行业动态和就业市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
1.负责就业市场与就业基地建设、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落实,制定就业市场开拓方案; 2.负责规划建立与用人单位的长效联系机制,完成用人单位回访工作; 3.负责与行业人才招聘主管部门、上级就业与人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4.负责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组织、接待与协调工作,负责大型招聘会、行业招聘会和综合性招聘会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工作; 5.负责对各学院就业招聘活动组织情况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6.负责校级就业招聘场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7.负责中央与地方基层项目就业工作(包括西部计划、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选调生、应征入伍等); 8.负责就业协会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完善校、企、生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满意度; 9.负责院校两级“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 10.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相关分析工作。 |
校企合作处 |
校企合作专员 |
管理 |
1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具有高校就业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 了解政府政策、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政府、企业等合作方进行有效沟通; 4. 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能够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5. 具备一定的企业或政府关系资源,政校企合作项目方面有经验者优先;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不断适应新的政策和市场变化; 7. 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能够撰写项目申报书、总结报告、规划材料等文件; 8. 熟悉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和相关办公软件。 9.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
1.负责具体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对接工作,发掘社会需求、企业需求、行业需求,校企合作项目挖掘、开发、实施及后期推进工作,拓宽合作渠道; 2.制定校企合作开拓方案; 3.负责合作政府、企业等单位的日常维系及联络工作; 4.负责汇总市场、行业、政府政策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具有较强的材料分析攥写能力,为学校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提供数据及材料汇报支持; 5.负责跟踪落实各产业学院/订制班、合作平台、校企协同育人场地基地等的建设与实施工作; 6.负责日常维护校企协同育人数据平台数据,负责提供准确、及时和有效的各类校企合作项目信息; 7.负责校企协同育人质量跟踪调查及相关分析工作。 |
二、待遇说明
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学校标准执行,学校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应聘材料+[姓名]”,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发送。
联 系 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73-8100556
邮 箱:xkyhr@guit.edu.cn
报名材料:
1.《0638com太阳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学校主页“人才招聘”页面下载);
2.个人简历;
3.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身份证(双面);毕业证及学位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报名时只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待面试时再提供原件核验。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过程中,凡查实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违反《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或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将不予聘用。
(三)面试
考试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核人员,通过外调、心理测试等方式着重对考核人员在政治思想素养、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学校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相关材料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进一步联系相关事宜。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聘用
按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
0638com太阳
2024年10月28日